运输危险性鉴定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货物运输报告,是一种根据国内外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法规和标准,对货物的运输安全性进行评估和建议的文件。在进行海运、空运、公路、铁路运输时,确保货物运输的安全至关重要,因此了解货物的运输危险性就显得尤为重要。
运输危险性鉴定书共包含海运、空运、公路、铁路四种运输方式,因各种运输方式的判定标准不同,每份报告只显示一种运输方式判定结果。运输危险性鉴定书的使用周期为当年,次年不可使用。运输危险性鉴定书根据JT/T617-2018等系列标准出具。
货物运输报告鉴定对象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粉末:医药、化工品、农药、植物提取物、金属粉末以及其它可能带有危险性的粉末等;
(2)液体:医药、化工品、酒类、燃油、润滑油、洗涤剂、化妆品、香水、有机溶剂等;
(3)电池类:锂电池(手机电池、摄象机电池、笔记本电脑电池等)、镍氢电池、镍镉电池、铅酸蓄电池、纽扣电池、燃料电池以及干电池等;
(4)磁性物品:扬声器、磁体、电机、音箱、功放以及其它有磁性的设备和装置;
(5)车辆类:汽车、摩托车、电瓶车及各种混合动力车辆;
(6)气瓶类:氧气瓶、氮气瓶、惰性气体瓶、二氧化碳气瓶以及各种压缩气体等;
(7)机械类:发电机、空气压缩机、割草机、制氧机、发动机、X光机以及其它机械设备;
(8)电子设备:蓝牙耳机、各种分析设备;
(9)制冷设备:冰箱、空调及压缩机以及其它制冷设备;
(10)其它不能确定是否具有危险性的货物。
此外,针对部分特殊样品,出具运输危险性鉴定书需要提供一定的资料。
(1)生物样本、生物制品、转基因微生物和生物、医学或临床废弃物;
(2)气雾剂、小型压力贮器类产品;
(3)种子饼类产品。
在物流运输极巨发达的现今社会,运输危险性鉴定书是保障货物运输安全性的重要保证。因为运输危险性鉴定书的时效性,建议相关企业尽早办理,一般来说每年的12月份可以提前送检出具下一年度的运输危险性鉴定书,从而防止出现中空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