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防爆电气等产品由生产许可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实施要求的公告》。该决定规定防爆电气、家用燃气器具和标定容积500L以上家用电冰箱3类产品正式生产许可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即3C认证)管理。而燃气灶属于家用燃气器具类别下,也就意味着燃气灶自此从生产许可转为3C认证管理。
公告规定认证实施日期自2019年10月1日起,也就是说自2019年10月1日起,燃气灶就可以开始申请3C认证了。为了保障从生产许可证到3C认证管理的衔接平稳,顺利实施,公告设置了一年的过渡期,一年后也就是2020年10月1日起,未获得3C的燃气灶就不得出厂、销售,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
燃气灶之所以从生产许可证管理演变为强制性认证(3C认证)管理,最主要的原因是家用燃气具等这三类产品直接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用强制性认证管理,更有利于保障产品质量和人民生命安全。因为3C认证和生产许可证的监管要求是完全不同的,3C认证是要求所有出厂产品都必须经过第三方授权实验室的检测和认证方能销售,而生产许可证更偏重对企业的生产条件和管理水平的监管,获得许可证后即代表企业满足了监管要求,并不要求后续所有出厂产品都必须经过第三方实验室的检测。
燃气灶检测标准将依据:
GB16410-2007《家用燃气灶具》,具体测试项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