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8244-2000《建筑防水材料老化试验方法》中臭氧老化的相关内容如下: - **原理**:材料在静态拉伸变形下置于臭氧介质环境中,会受到臭氧的作用而发生变化,据此评价材料的耐臭氧性能。 - **试验装置**: - **臭氧老化仪**:应具备臭氧发生器、老化试验箱和臭氧浓度检测等装置。臭氧发生器可选用紫外灯或无声放电管。用来发生臭氧或作稀释用的空气,需先通过硅胶干燥塔进行干燥,或通过活性炭进行净化处理。从发生器出来的含臭氧的空气,应经过热交换器后才输入老化试验箱内。 - **臭氧老化试验箱**:是一个密闭的、无光照(除间歇使用的照明灯外)的箱子,是放置试样进行老化试验的空间。箱内容积不小于100L,能恒定控制试验温差±2℃。箱室的内壁、导管和安装试样的框架等,应不使用易被臭氧分解腐蚀和影响臭氧浓度的材料制成。安装试样的框架应通过机械装置在箱内旋转,能使试样的转动速度保持在20~25mm/s。试样与含臭氧的空气接触时,其长度方向要跟气流方向基本平行。 - **试验条件**: - **臭氧浓度**:应根据材料的耐老化程度和使用条件来选取。可选用的臭氧分压(单位:MPa)有:1.01±0.101、2.02±0.202、5.05±0.505或以上(允许偏差±10%)。注:在标准状况下,1.01MPa臭氧分压相当于1.00pphm的臭氧浓度。 - **温度**:最适宜的试验温度应为40℃±2℃。也可根据使用环境或设备的控温条件采用其他试验温度(如30℃±2℃或23℃±2℃),但不应高于60℃。不同条件所得的结果不能相互比较。 - **相对湿度**:一般不应超过65%。 - **流速或流量**:通入老化试验箱中的含臭氧空气的流速,平均不少于8mm/s,最宜在12~16mm/s之间,或含臭氧空气的流量,相当于每分钟的置换量以占箱体容积的3/4为适宜。 - **伸长率**:试样的静态拉伸条件可以选用下列一种或几种伸长率(%):20±2、40±2、60±2。 - **试验周期**:根据产品标准规定,通常为168h、240h或更长。 - **试验步骤**: 1. 仔细检查试样外观必须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 2. 先测好试样的初始性能(包括厚度),然后用对试验无害的颜料绘好试样的标距线,再将试样夹紧在试样框架上并拉伸至要求的伸长率。不同配方的试样不能互相接触,试样的间距至少50mm。在靠近夹具的试样末端部位涂上耐臭氧涂料或覆盖耐臭氧材料,或用其他方法防护。在产品标准规定的标准温度的无臭氧暗室中静置24h。 3. 开动臭氧老化仪,调节试验箱内的温度至规定的试验温度,将经拉伸静置后的试样移入试验箱内,使试样在箱内转动并恒温处理15min。 4. 将调节好的规定浓度和流速(或流量)的含臭氧空气通入试验箱内与试样接触,并开始记录时间。 5. 按预定的试验周期,通过装在试验箱的透明窗口,观测试样的表面变化,或者将试样从试验箱内取出进行外观检查或性能测试,从而评定试样的耐臭氧老化性能。用不同工具和方法观测的结果不能作比较。 - **试验结果**:试验结果可以用观测的数据和评价指标来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