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国家正式公布EU2022/2380通用性充电头修订命令。欧盟国家宣布发布了关于通用性充电器的修订命令Directive (EU) 2022/2380,以补充RED指令Directive 2014/53/EU中3.3(a)对实用性充电插口的认真落实要求。
包含机器设备范畴
该修订命令包含下列13类无线网络设备:
1、手机上 Handheld mobile phones;
2、平板 Tablets;
3、数码照相机 Digital cameras;
4、头戴耳机 Headphones;
5、带麦克风的头戴耳机 Headsets;
6、手执电子游戏机 Handheld videogame consoles;
7、便携式音箱 Portable speakers;
8、电子书阅读器 E-readers;
9、电脑键盘 Keyboards;
10、电脑鼠标 Mice;
11、便携式导航栏 Portable navigation systems;
12、入耳式 Earbuds;
13、笔记本 Laptops.
依据新命令规定,以上13类机器设备都必须要配置合乎EN IEC 62680-1-3:2021标准化的USB Type-C充电插口,并可以用合乎同样标准化的电池充电电缆线进行充电,在其中适用快速充电的机器应适用合乎EN IEC 62680-1-2:2021的USB PD协议书。
除此之外用户和用户可以选择购买无捆缚充电器的机器设备,生产商或供应商需在产品外包装根据特殊标示标出产品是否配置充电头,并告知充电器功率范畴要求以及所适用快充协议。
执行日期
新命令将在2024年12月28日起,在大多数欧盟国家强制性执行。
在其中,对笔记本机器的规定将在2026年12月28日强制性执行,在强制性日期之后进到欧盟国家市场新机器都应满足该命令规定。
新命令关键点分析
1、调节了原指令Article 3.3 (a)条款,并添加Article 3.4条文,可以补充针对通用性充电插口的落实措施规定。
2、升级了制造商、采购商、代销商等的责任和义务。
3、以上13产品只要能根据电缆线进行充电的,都已经被规定强制性配置合乎EN IEC 62680-1-3:2021标准化的USB Type-C ?充电插口,并可以使用合乎同样标准化的电池充电电缆线进行充电,在其中适用快速充电的机器必须符合EN IEC 62680-1-2:2021规范化的USB PD(Power Delivery)协议书。
4、无线通讯设备在欧盟市场流动时,可选择是否配置充电头,并进一步明确使用说明书,外包装盒或标识牌过程中需要反映充电器的种类和配置状况,信息内容应以能读看得到的方法表明,下图为标识平面图(需等比例缩放),在其中a应当不低于7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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