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1日,据艾科森环境技术消息,欧盟委员会公告发布了废物处理——修订欧洲废物清单,处理废旧电池及其处理产生的废物,核心是修订电池有关清单,以考虑新的电池化学成分以及快速发展的制造和回收工艺,该公告的公众咨询期截止为11月8日。其中,对于黑粉的分类引发了行业的重点关注。
该举措的目标是改善不同废物流的识别、监测和可追溯性,并确定其作为危险废物/非危险废物的状态,以便能够对此类废电池进行适当的分类和报告。同样,关于关键原材料的沟通设想在2024年对废物清单进行有针对性的修订,以考虑到新电池化学物质(特别是锂基和镍基电池)的出现、不断发展的制造和回收工艺以及适当的分类、回收和报告新电池法规背景下的废电池。该修正案还旨在通过确保电池相关废物的适当管理来加强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保护。更广泛地说,这也应该在一个运作良好的回收价值链的背景下看待,支持应用关于废电池回收效率和新电池中回收成分的规则。
在新代码中,引入了新的危险废物代码来识别电池废物处理中的中间产物,通常称为“黑粉”。根据分类、标签和包装(CLP)法规,此类废物的有害分类得到了有关成分成分和分类的最新信息的支持。
欧洲T&E主导推动欧盟对黑粉出口进行限制
早在2023年9月,欧洲非政府组织Transport & Environment致信欧盟委员会,欧洲迫切需要制定标准,以回收欧洲回收电池中的金属——所谓的“黑粉”。该信中认为欧盟当前没有任何立法限制黑粉出口,而中国和其他国家都有对黑粉出口进行限制,且这是行业组织 Eurometaux 和 Recharge 以及非政府组织 Transport & Environment 和 WWF 的观点。
以欧盟新电池法作为立法依据之一
新的电池化学,特别是关于锂基、钠基和镍基电池,在过去几年中已经出现,并且电池的制造和回收过程已经发展。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第2023/1542号条例(欧盟)已考虑到这一演变,并应反映在废物清单中。欧盟新电池法规(EU)2023/1542还引入了新的和修改的术语,适用于与电池相关的废物(即电池制造废物、废电池及其碎片),因此也应反映在废物清单中。最近,欧盟新电池法的配套二级立法也有新进展,对废旧电池的分类也将对电池的回收再利用等产生影响。
清单中全面增加电池生产制造和黑粉
该清单将作为欧盟其他禁止出口物品当中的清单依据,全面增加了电池生产制造和电池废弃的中间产物包括黑粉等,以下是其中的重点。本次关于锂电池废弃物清单的修订最终通过,将会对报废锂电池、锂电池正极生产废料、以及锂电池黑粉的管制和运输,尤其是出口的管制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欧盟今年5月20日生效的废物运输规定(Regulation (EU) 2024/1157, shipment of waste)第39章的要求,危险废物是禁止向OECD经合组织外的国家进行出口的(包括中国)。
在欧盟,废物运输被定义为欧盟成员国之间的运输、欧盟成员国内部的运输、从欧盟出口到第三国、从第三国进口到欧盟以及通过欧盟过境。用于两个目的([1] 通过填埋或焚烧“处置”废物;[2] 出于再循环目的“回收”)。适用的立法是欧洲议会和理事会 2006 年 6 月 14 日关于废物运输的第 1013/2006 号条例(已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被第 2024/1157 号条例取代,但某些规定仍然适用)。欧盟还发布了废物运输清关程序指南,以协助遵守该条例中的规定。
(2)在条目100820之后插入以下条目:100821 | 含有害物质的废鲤电池回收渣 |
100822 | 00821中提及的废旧鲤基电池国收产生的炉渣以外的炉渣 |
100823 | 废旧镍基电池回收产生的含有有害物质的炉渣 |
100824 | 10 08 23中提及的废旧镍基电池回收产生的妒渣以外的炉渣 |
100825 | 除100401、100821和100823外,其他废电池回收产生的含有有害影响物质的炉渣 |
100826 | 1008 25中所述以外的其他废电池回收产生的炉渣 |
(3)第16章06由以下内容取代
1606 | 电池制造、供应和使用产生的度物 |
160601 | 废铅酸蓄电池cs |
160602 | 废旧镍镉电池 |
160603 | 废含汞电 |
160604 | 废碱性电池(1606 03中提及的除外) |
160606 | 从废电池中单独收集的电解 |
160607 | 废旧锂基电池 |
160608 | 160602中所述以外的废镍基电池(例如NiMH,Na-NiCI2) |
160609 | 废锌基电池,包括氧化银电池 |
160610 | 含有害物质的废钠基电池(160611除外) |
160611 | 废钠硫电池冰 |
160612 | 其他废钠基蝙蝠 |
160613 | 未分类废电池 |
160614 | 其他含有有害物质的废电池 |
160615 | 16 0614中所述以外未另有规定的废电池 |
160622 | 含有害物质的铅酸电池制造废物(如铅音、废铅) |
160623 | 160622所述以外的铅酸蓄电池制造废物 |
160624 | 含有有害物质的锂基电池制造废物(例如阴极切断物、阴极浆料) |
160625 | 除160624中提及的以外的银某电池制造废物(例如阳极截留物) |
160626 | 含有有害物质的镍基电池制造废物(例如液体和周体团极材料 |
160627 | 16 0626所述以外的惶基电池制造废 |
160628 | 含有有害物成的破性电池制造废物 |
160629 | 16 06 28所述以外的碱性电池制造废物 |
160630 | 含有害物质的基电池制造废物 |
160631 | 16 0630所述以外的锌基电池制造废物 |
160632 | 含有害物质的钠基电池制造废物 |
160633 | 16 0632中提及的以外的的基电池制造废物 |
160634 | 含有160622、160624、160626,160628,160630和160632中提及的有害物质以外的有害物质的电池制造废物 |
160635 | 160623、160625、160627、160629、160631和160633中提及的以外的电池制造废物 |
黑粉及电池废弃物将归类为“危险品”
欧盟10月18日,由JRC发布的对于电池废弃物分类清单报告中,提到考虑到电池技术的深刻发展(自废物清单最新修订以来)和电池市场的预计扩张,有必要修订用于对废旧电池和相关流进行分类的废物清单代码。其中核心要点包括:
按照废物清单中有关废旧电池的当前子章节(16 06)的现有结构,建议继续根据电池的主要化学成分对电池进行分类,引入新的代码以反映当前(以及未来)商业相关的化学成分,包括锂基、镍基和钠基。
已确定三种类型的废物为相关废物,并建议为新的条目设置相应的类别:废旧电池、电池制造废物和废旧电池回收中间体。
建议将大多数废旧电池类型归类为危险品,因为它们的性质以及其成分中存在一种或多种危险物质,浓度超过(或接近,考虑到变化性)触发分配一种或多种危险属性。
将电池相关废物归类为危险废物将对电池和废物管理行业的运营商产生影响,应在国家层面采取配套措施和/或通过更新相关立法框架来支持这一举措。